您的这件产品专利权已经届满失效了,是不能作为宣传噱头印在产品的海报上的,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假冒专利,必须进行处理。”这是日前辽宁省知识产权局在本溪市一次专利行政执法活动中出现的情景。
该案中,一家经营炉具的专柜在其宣传海报上印制了专利号:921XXXXX.1,经执法人员检索后发现,该专利权已经届满,属于无效专利。最终,当事人被处以罚款5000元并销毁印有失效专利号的宣传海报、消除影响的行政处罚。
像这样的专利行政执法活动,在辽宁省的各个地市每个月都在进行。自2013年起,辽宁省启动了为期3年的专利保护“利剑护航”专项行动,通过“铸剑”“砺剑”“论剑”“亮剑”“授剑”五项工程的建设,进一步打击假冒专利和侵犯专利权行为。
铸剑、亮剑
执法日渐趋于常态
两军作战,“亮剑”是一种气魄的体现。在专利执法中,主动地深入展会、商场,维护创新主体权益也是一种拔剑出鞘的姿态。
从2012年起,辽宁省知识产权局就开始组织跨市的联合执法“亮剑”行动。两年来,先后在鞍山、锦州、沈阳等地区集中开展了12次商品流通领域联合执法行动,集中检查了超市、药房等商品流通场所的家电、食品、药品等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共立案查处涉嫌假冒专利及专利标识不规范的商品500余件。同时在一些大型展会、洽谈会上,也会有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检查。
在这样大规模的跨市联合执法行动背后,有一支逐步完善的专利执法队伍,这也是辽宁省知识产权局的“铸剑”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
目前,辽宁省14个地市中已有5个地市成立了独立的执法大队,另有6个地市设立了专管执法工作的部门,义县、东港等县(区、市)也相继成立了执法大队。“专职执法人员的增加保证了执法的规范化和有序化,也保证了我们的执法可以从集中行动向常态化转型。”辽宁省知识产权局有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目前,辽宁省共有持证执法人员总数超过420人,除了保证联合执法外,他们也将工作重点放在加强日常执法上,“就像民警上街执勤一样,我们的专利执法也要不间断的进行,以保证流通市场的良好经济秩序。”该负责人表示。
砺剑、论剑
人员素质不断提高
2013年9月,东港市泰丰食品有限公司(下称泰丰食品)在该市多个市场内发现海龙食品有限公司(下称海龙食品)销售的产品外包装盒礼包与其所拥有的外观设计专利“包装盒”(专利号20123XXXXXXX.9)一致。同年9月,泰丰食品向东港市知识产权局申请对海龙食品的侵权行为予以处理。
东港市知识产权局仔细查阅对比了双方提供的资料,发现海龙食品在泰丰食品申请专利之前就已经开始印刷涉案包装盒,证实该包装盒相对于泰丰食品的外观设计专利包装盒属于现有技术。最终,东港市知识产权局认定海龙食品不构成专利侵权,驳回了请求人的侵权处理决定。
这起案件从受理到下达处理决定书一共用了18天的时间,专利侵权行政调处便捷高效的优势得到了体现,而保证调处的高效进行也正是“砺剑”“论剑”工程对执法人员理论素质的要求。据了解,辽宁省知识产权局在每次联合执法前,都会对执法人员先进行理论培训,执法行动结束后还会就现场发现的问题进行针对性培训,逐个案例进行讲解,实战演练配合理论学习更见锋芒。
与“砺剑”相比,“论剑”工程更侧重于执法人员在专利执法理论上的研讨。“网络时代,我们的理论探讨途径也更加多元化,除了平时的理论培训外,我们还可以通过国家和辽宁省的执法QQ群等研讨案件,把理论学习贯穿在平时的工作中,更加有效。”辽宁省知识产权局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说道,除了通过执法帮助企业维护合法权益外,企业作为创新主体在日常工作中更要注意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授剑”工程就是要整合建立专家库和优势资源进行维权和援助,通过对企业进行免费培训和帮助,教会企业如何管理和利用知识产权,给予他们自我保护的“利剑”。
据该负责人介绍,2014年,辽宁省知识产权局还将组织4次联合执法行动,专利执法人员的身影也会更频繁地出现在辽宁省的商场、药房等场所,让专利执法真正成为我们的身边事。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